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要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5-02 点击:91
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要件有: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客观方面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环境资源的巨大破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要件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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