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4-05-03 点击:91
涉外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涉外协议离婚的办理手续是夫妻双方需要首先共同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且需要出具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审核之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待其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依法为其办理离婚登记,分发离婚证。涉外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的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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