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5-10 点击:58
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成立合同的法定要件是: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交通事故定损还需要肇事者来吗
拆迁协议如何取消
离婚申请冻结财产的条件具体有什么
法院立案会看欠钱的数额吗?
开小超市需要办地税吗
承揽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吗
买首套房要交哪些税
集体户口怎么办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