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与贪污数罪并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5-22 点击:90
滥用职权与贪污数罪并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果滥用职权与贪污数罪并罚的,相应的量刑标准为:1、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2、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3、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滥用职权与贪污数罪并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工资集体协商流程
公司院内撞伤行人属于交通事故吗
房屋合同中违约金是什么
小孩什么情况判给女方呢
公安机关立案后侦查期限
离婚谁先起诉有区别吗
房屋契税标准是多少,房屋契税的分类
工伤赔偿多久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