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5-22 点击:93
要约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是: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时发生的,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要约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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