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所房屋内的住户来说,其可能拥有该房屋的居住权,也可能拥有该房屋的产权。那么居住权和产权到底是什么样的权利?它们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概念不同
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二)取得方式不同
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一)购买取得。
(二)建设取得。
(三)受赠取得。
(四)抵押取得。
(五)继承取得。
居住权取得方式
(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权力内容不同
(一)产权制度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二)居住权的基本内容包括:
1、对房屋的使用权;
2、收益权,即在自身和家庭需要的范围内取得房屋收益的权利;
3、物权请求权之保护的权利,即居住权人对房屋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为实现该权利,居住权人有排除所有权人和第三人妨害的权利。
二、房屋居住权和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
三、什么人是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所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指拥有这四项权利的拥有人,并不是单纯的拥有一项或者两项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房屋的居住权以及产权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权利。有居住权的人,未必享有房屋的产权。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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