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签合同用英文还是中文名

发布时间:2024-08-12 点击:170
在国外签合同用英文还是中文名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自然人签名时,应签署真名(现用名、法定姓名),并应签署全名。在国外签订合同,还是建议将中文名和英文名一并使用,或仅仅使用现用中文名。 在国外签合同用英文还是中文名的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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