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8-23 点击:100
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首先可以询问对方的意见,如果对方愿意离婚,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如果对方不愿意离婚,自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要约条件指的是什么?
找人代还信用卡是诈骗罪吗
法院执行的财产先后顺序是怎样的
闯红灯后果会怎样
结婚手续如何办理?
婚后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人死了是不是不用还钱了
离婚没有婚前公证财产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