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使用权能否转让

发布时间:2024-09-07 点击:92
公租房使用权能否转让
公租房使用权不能随意转让。公共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是不能够转让的,只能由申请人用来居住。如果是申请人因为孩子上学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经公租房管理部门批准后才可以调换。公租房使用权能否转让的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房屋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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