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

发布时间:2024-09-21 点击:69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预缴付人为,如果是医疗机构申请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的,由医疗机构预缴付;如果是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提出该申请的当事人预缴付。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的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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