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4-10-27 点击:296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应按照下列标准予以确定:1、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纠纷管辖的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2、若是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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