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4-12-06 点击:26
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为:婚前一方个人的财产,包括财产本身和财产所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具体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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