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凭证,那么购房合同抵押个人借款有用吗?购房合同抵押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购房合同抵押个人借款有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购房合同作为抵押贷款的,是起不到法律作用的,购房合同只是购买房屋的一种保证,不属于抵押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购房合同抵押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性质不同。购房合同时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担保性质,而抵押合同具有担保性质。房屋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对象不同。抵押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合同,购房合同是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所以对象不同。房地产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不是购房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房屋所有人抵押房屋时,与抵押权人签订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购房合同抵押贷款有什么风险
(一)如果是用购房合同在做按揭的话,也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
1、开发项目的风险
开发商器官经营不善,或挪用资金,那么其所开发的项目就很有可能不能按期完工,甚至形成"烂尾"的现象,借款人购买并用来抵押的房产成了"空中楼阁";借款人购买的房产存在较大质量问题。这些情况将导致个人贷款的相关合同难以履行,使借款人和贷款行的权益受到侵害。
2、银行方面风险
对借款人情况审查不严;对开发商销售情况、工程进度、售房款监管账户和保证金账户的资金流向情况控制不够;缺乏与房屋土地部门必要的联系,抵押登记不落实;档案管理不严,丢失重要合同单据,由此造成银行贷款风险。
综上所述,购房合同时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担保性质,而抵押合同具有担保性质。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购房合同抵押个人借款有用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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