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费用没给合同生效吗?
没给约定费用但不属于成立要件的,合同生效。如果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真实合法的,不以交付费用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合同成立并有效。但如果费用的交纳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的,则没给的,合同就不成立生效。约定费用没给合同生效吗?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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