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4-02-22 点击:110
股东退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股东退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当出现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连续五年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情形,股东以行使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请求退股。股东退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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