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应该怎么界定夫妻财产

发布时间:2024-03-10 点击:98
离婚应该怎么界定夫妻财产
离婚应该按如下的方式界定夫妻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的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应该怎么界定夫妻财产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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