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形

发布时间:2024-03-29 点击:83
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形在法律中的规定为:夫妻是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导致离婚的,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形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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