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支付令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24-04-05 点击:121
不履行支付令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债务人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措施来强制债务人履行,但是强制执行的范围仅限于债务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不履行支付令可否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试用期的时限是多久呢
离婚房产证名字是谁就是谁的房吗
一方提起离婚诉讼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不当得利与盗窃罪区别
刚买的交强险能退吗
车祸致十级伤残精神抚慰金多少钱
孩子多大男方可以起诉离婚
醉驾怎么办理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