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作出后未送达生效吗

发布时间:2024-08-21 点击:116
行政处罚作出后未送达生效吗
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作出后若未送达,且因行政处罚机关没有采用直接送达、公告送达等任意一种方式送达给相对人而造成的,行政处罚决定不生效;如果是不能送达给相对人,但是行政机关通过其他的方式使相对人知道该处罚决定的,则处罚决定生效,但是有效力瑕疵。行政处罚作出后未送达生效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第六十一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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